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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每个专门委员会由董事构成。
一、战略委员会
职责—战略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1.
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书面建议;
2.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建议;
3.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重组整合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建议;
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建议;
5.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构成—战略委员会由丁治平、马永春、张杰夫、魏炜和李鹏组成。
二、提名委员会
职责—提名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书面建议;
2.研究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制订规范性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4.依据董事会通过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性文件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建议;
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推荐函;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构成—提名委员会由魏炜、丁治平、张杰夫、李鹏和刘奎钫组成。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方案,薪酬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2.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3.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魏炜、丁治平、马永春、李鹏和刘奎钫组成。
四、审计委员会
职责—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审议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并监督制度的实施;
3.审议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审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离任审计、年度半年度审计、开支审计、管理审计等专项审计计划);
4.审议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财务审计报告和内控审核报告,考核、评价审计部门的工作绩效;
5.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6.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7.审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8.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构成—审计委员会由李鹏、马永春、康丽华、刘奎钫和魏炜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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