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下月起全国推行 将全面为地方增收

发布时间:2020-05-15

  国务院10月10日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从11月1日起全面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也一并修改施行。

   根据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石油、天然气的税额从以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至10%,其他五项税目仍然是从量计征,但对焦煤和稀土矿等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